三、标准的选择

选择一个标准构成的原则一般是: (一)可以另选一具有代表性、内部构成相对稳定的较大人群作为构成标准。例如应用全国人口普查算得的人口构成为标准(包括年龄构成或年龄别死亡率等)。 (二)可以将两组资料内部构成的各相应小组人数相加,成为两组共同标准。上述两厂比较就阳用此法构成标准。 (三)可以任选要比较的两组资料中任何一组的内部构成,作为两组的共同标准。 一般大面积的流行病学调查,常选用全国人口或全省(区)人口构成作为标准。举例示范如下: 例20.4某研究单位比较甲、乙两县食管癌死亡率如表20-7。 表20-7 甲乙两县食管癌死亡率(1/10万)比较
年龄(岁)甲县乙县
人口数(2)人口构成比(3)食管癌死亡率(4)食管癌死亡率(5)人口数(6)人口构成比(7)食管癌死亡数(8)食管癌死亡率(9)
0~3789770.658920.52827620.652010.4
30~634360.11031117.3394430.0909410.1
40~549100.095555100.2404880.09342971.6
50~419700.0730151359.8333090.076899297.2
60~250600.0436163650.4231670.0534122526.6
70~107800.018770649.4145480.033598673.6
合计5751331.000045278.64337171.000035381.4
资料中乙县食管癌粗死亡率(81.4/10万)高于甲县(78.6/10万);但从年龄别死亡率看,甲县多数都高于乙县;而两县人口的年龄构成很不一致,应该进行标化后再评比。因以上资料已知年龄组的食管癌粗死亡率,故可采取直接法进行标化。作者以我国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结果的年龄构成比作为标准,计算如表20-8。 下面摘录1982年整理的全国1981年人口普查的人口构成表,提供标化参考(表20-9)。 标化率可以纠正因两组资料的内部构成不同算出的粗率可能产生的错觉;然而要了解这两个标化率之间的差别是否有显著意义,还应考虑抽样误差问题和进行差别的显著性检验。直接法标化时,可应用“内部构成不同的两个率的差别显著性检验”中加权x[SB]2[/SB]检验法(Cochran法)的原理。读者可参考预防医学专业用的医学统计方法教材。 表20-8 应用标准人口构成比推算标准化食管癌死亡率(1/10万)
组数(i)(1)年龄(岁)(2)标准人口构成比(N[XB]i[/XB]/N)(3)甲县乙县
原食管癌死亡率(P[XB]1[/XB])(4)分配食管癌死亡率(N[XB]i[/XB]/N×P[XB]i[/XB])(5)=(3)(4)原食管癌死亡率(P[XB]1[/XB])(6)分配食管癌死亡率(N[XB]i[/XB]/N×P[XB]i[/XB])(7)=(3)(6)
10~0.65590.50.30.40.3
230~0.102017.31.810.11.0
340~0.0946100.29.571.66.8
450~0.0746359.826.8297.222.2
560~0.0478650.431.1526.625.2
670~0.0251649.416.3673.616.9
合计 1.000085.872.4
*该例计算法已将标准人口年龄构成化成构成比,乘以原相应的食管癌死亡率后,即得各年龄组的分配食管癌死亡率 表20-9 1981年我国人口年龄、性别构成(%)
年龄组(岁)合计
0~4.8794.5549.433
5~5.6815.35011.031
10~6.7586.37213.130
15~6.3556.13212.487
20~3.7733.6347.407
25~4.7564.4649.220
30~3.7783.4897.267
35~2.8462.5565.402
40~2.5732.2524.825
45~2.4972.2244.721
50~2.1451.9214.066
55~1.7421.6343.376
60~1.3661.3602.726
66~1.0131.1052.118
70~0.6400.7881.428
75~0.3490.5100.859
80及以上0.1750.3280.503
合计51.32648.673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