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间接法
如果在观察人群中,不知道各年龄组的发病(或死亡)率,而是利用标准人口的年龄别率与观察人群中相对年龄组人数相乘,求出年龄组预期发病(或死亡)人数的总的预期数,再与实际数相比,得出标化发病(或死亡)比[(standardized incidence ratio,SIR)或(standardizedmortality ratio,SMR)];最后乘以标准人口总发病(或总死亡)率,得出该人群的标化发病(或死亡)率。该计算法就称间接法。其计算式为:
标化发病比(SIR)=实际观察发病人数/预期发病人数
或 标化死亡比(SMR)=实际观察死亡人数/预期死亡人数 公式(20.4a)
或 标化发病率=标准人口发病率×SIR
标化死亡率=标准人口发病率×SMr 公式(20.4b)
现仍以上述资料为例。设作者仅查得某年甲厂新发石棉肺22例,乙厂20例,并查明两厂原健康接触粉尘工人的年龄构成,但各年龄组的发病率不明,只好采用间接法求标化率。设已知全省石棉工业中,<45岁石棉工人石棉肺发病率为1‰,45岁及以上者发病率为2‰;总发病率为1.5‰,将此资料作为标准人口发病率以推算甲、乙两厂预期发病数,间接推算两厂标化发病率。详见表20-5和计算步骤如下。
表20-5 甲乙两厂石棉工年龄标化发病率比较
年龄组(岁)(1) | 标准人口发病率(‰) | 甲厂 | 乙厂 |
接触人数(3) | 预期发病数(4)=(2)×(3) | 发病率(‰)(5) | 预期发病数(6)=(2)×(5) |
<45 | 1.0 | 400 | 0.4 | 800 | 0.8 |
≥45 | 2.0 | 600 | 1.2 | 200 | 0.4 |
合计 | 1.5 | 1000 | 1.6 | 1000 | 1.2 |
(一)推算各年龄组预期发病数[上表:(4)=(2)×(3),(6)=(2)×(5)]。如
甲厂<45岁组预期发病数=1‰×400=0.4
乙厂<45岁组预期发病数=1‰×800=0.8
余类推,并合计得甲厂预期发病人数为0.4+1.2=1.6
乙厂预期发病人数为0.8+0.4=1.2
(二)推算标化发病比(SIR),按公式(20.4a)
甲厂石棉肺标化发病比=22/1.6=13.8
乙厂石棉标化发病比=20/1.2=16.7
(三)推算标化发病率,按公式(20.4b)
甲厂石棉肺标化发病率=1.5‰×13.8=20.7‰
乙厂石棉肺标化发病率=1.5‰×16.7=25.05‰
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出,不同标准化演算结果有所不同,但其趋势是一致的。如本例用两种标准分法算得的标化率,都是甲厂低乙厂。比较如表20-6。
至于选用那种标化法较好,主要决定于手头掌握资料的情况而定。一般认为直接法是以标准人群年龄中别人数为基准,分母大,所以比较稳定;而间接法用的是标准人群年龄别的发病率,分母是各厂的接触人数,数量相对少而不稳定。
表20-6 不同计算法的标化率比较
单位 | 粗发病率(‰) | 直接法标化率(‰) | 间接法标化率(‰) |
甲厂 | 18.0 | 18.0 | 20.7 |
乙厂 | 20.0 | 27.5 | 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