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康复医学

1982年卫生部指定鞍山汤岗子、北京小汤山、广东从化三个疗养院试办康复医学中心,此年石家庄河北省医院建立康复医学科,是为康复医学机构建立的开始。 1984年出现了一个建立康复医学机构的高潮。中山、同济、南京、安徽、上海等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先后建立康复医学科。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康复部建成开放。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于1984年筹建中国康复研究中心,1987年建成,成为我国当时规模最大、技术及设施最现代化的康复医学中心。 近年来卫生部着重抓综合医院中正规康复医学科的建设。在1989年12月颁发的《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的附件中有《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设置规范》,规定二级以上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指出该科为临床科室,要与理疗科分开设置,并对康复医学科的结构及设施提出基本要求。1992年5月中国康复医学会批准在南京召开全国性“综合医院建设康复医学科研讨会”,会议上交流了经验,研讨了建科方式,还提出建科工作中应注意一面争取领导支持,一方面要搞好自身建设;要处理好康复医学科与医院其他科室的关系,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及吸收国外先进经验与发展中国传统康复医疗的关系。 1993年1月,卫生部又召集有关专家讨论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标准。结果进一步明确了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的概念,提出康复医学科、康复医师和治疗士的认可条件,康复科工作范围及质量控制指标以及人员设置和主要设备设置的参考指标。 中国康复医学研究会成立于1983年,1988年改名为中国康复医学会。为全国性一级学会,首任理事长为卫生部副部长顾英奇。至1992年成立23个省市级分会,并有13个专题或专业委员会。该会参加了国际康复医学会(IRMA),并组团参加了1986年与1990年的第五、六次国际康复医学学术会议。陈仲武及卓大宏两同志被聘为国际康复医学会顾问及执行委员,卓大宏同志并于1992年9月被康复国际(IR)推选为国际康复亚太地区医学委员会主席。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康复协会成立于1986年,1988年改名为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简称康复协会,理事长为汪石坚。该会至1992年设有8个专题或专科康复研究会,会员6000余人。历年来在推动康复方面的研究和学术交流、组织各方面专家为残疾人办实事,出版书刊、培训康复人才及宣传康复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 中华医学会于1985年在理疗学会的基础上建立了“物理康复学会”,其全称为“物理医学与康复学会”中华医学会的有些分科学会如神经精神科学会于1991年建立了神经康复学组,说明康复医学与其他医学学科之间的交流渗透已达到一定的深度。 从1984年中国康复医学研究会编写出版第一部大型参考书《康复医学》起,至1992年自行编写出版约15种,其中较重要的有《中国康复医学》、《中国医学百科全书·康复医学》、《中国传统康复医学》、《实用康复医学》等。翻译或编译书籍十余种,其中较重要的有Rusk的《康复医学》、《克氏康复医学》,日本的《康复技术全书》、《康复医学诊疗手册》等。 我国政府于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制定了一系列的立法和规章制度,使康复医学的发展有了法律基础和可遵循的原则及具体指导,从而得到极大的促进,最重要的文件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1990年12月公布,由国家主席签署的重要立法。2.《康复医学事业八五规划要点》卫生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1991年7月联合发布的5年工作规划纲要,目的在“力求在较短时期内使康复医学工作能逐步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并沿着正确的方向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文件中对八五期间康复医学事业的基本任务和具体目标以及政策和主要措施作了详细规定。3.《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卫生部于1989年12月颁布的重要文件,目的在实现医院正规化,提高医院素质及医疗服务质量。其附录中有对各级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基本要求及原则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