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格障碍的类型
由于人格结构的复杂性,缺乏明确划分人格的标准,所以,人格障碍的分类众说纷纭,迄今没有一致的见解。但为了指明人们行为模式的特征,人格障碍类型的概念仍有重要价值。
根据最常见和最明显的行为表现中几种人格特征的丛集,可以把人格障碍区分为一些亚型。如前所说,这些亚型已被普遍认为是人格的明显偏离。如果程度较轻,没有或很少有社会功能障碍,则仅称为人格特征突出。虽然同人格障碍比较,其行为方面的某些特征十分相似,但是严重程度不同。以下所述仅限于人格障碍的类型。
[b]Leonhard提出10种人格障碍:[/b]
1.爆发性人格障碍
2.强迫性人格障碍
3.癔病性人格障碍
4.偏执性人格障碍
5.易反应性人格碍
6.环性人格障碍
7.亚抑郁性人格障碍
8.轻躁狂性人格障碍
9.焦虑性人格障碍
10.混合性人格障碍
[b]世界卫生组织(1986,日内瓦)在ICD10(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里提出了下列人格障碍分类:[/b]
1.偏执型人格障碍
2.分裂型人格障碍
3.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4.冲动型人格障碍
5.癔症型人格障碍
6.强迫型人格障碍
7.焦虑(回避)型人格障碍
8.依赖型人格障碍
9.其他人格障碍
10.未特定的人格障碍
以往还有两种人格障碍的类型,即循环型和分裂式型(Schizotype)分别列入心境障碍与精神分裂症等障碍内。其理由在于现象学、家族史和病程方面均有明显的共同性。
[b]现就ICD10中提及的几种主要类型的人格障碍描述如下:[/b]
一、偏执型人格障碍
特点为对自己有能力估计过高,惯于把失败归咎于别人。对批评或挫折过分敏感,对侮辱和伤害不能宽容。长期耿耿于怀。多疑、易将别人无意的或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轻蔑而产生歪曲体验。好胜心强,有强烈的自尊心,看问题主观片面,工作和学习上往往言过其实,性生嫉妒。在失败的时候,时常迁怒于人而原谅自己,往往认为自己成了别人阴谋的牺牲品。因此,这种人容易产生偏执观念。
二、分裂型人格障碍
特点是情绪冷淡、缺乏亲切感,不能表达对他人的温暖、体贴以及愤怒,对赞扬或批评无动于衷。没有愉快的情感体验。缺乏亲密、信任的人际关系。过分沉湎于幻想,孤僻自处,行为怪僻。
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或称悖德型人格障碍。行为与整个社会规范相背离而令人注目。这种人对他人的感受漠不关心,缺乏同情心。忽视社会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义务,长期地行为不负责任。他们的认识完好,但行为未加深思熟虑,不考虑后果,常因微小刺激便引起攻击、冲动和暴行。他们从无内疚感,不能从经验中吸取教训,一犯再犯而不知改悔。不能与他人维持长久的关系,容易责怪他人,或为自己的粗暴行为进行辨解。这一型人格障碍被Schneider称为“病态人格”(psychopathy)。
四、冲动型人格障碍
或称暴发性人格障碍。其特点为对事物往往作出暴发性反应,稍不如意就火冒三丈,易于暴发愤怒冲动或与此相反的激情。行为有不可预测和不考虑后果的倾向。不能在行动之前事先计划,有不可预测和反复无常的心境,行为暴发时不可遏制。易与他人冲突和争吵,特别在行动受阻或被批评时。不能维持任何没有即刻奖励的行为。这种人经常变换职业和酗酒。曾以为与癫痫有关联,但实际上并无证据。
五、癔症型人格障碍
特点是情感用事,戏剧性地、过分夸张地自我表演,暗示性增高,行为易受他人影响。情感表浅,容易变化,犹如黄梅季节的天气。自我为中心,自我放纵,不为他人着想。好炫耀自己,不断渴望受人赞赏,感情易受伤害,追求刺激,富于幻想,说谎欺骗,操纵他人为自己的需要服务。
六、强迫型人格障碍
特点是刻板固执,做事循规蹈矩、墨守陈规,不会随机应变。忧柔寡断,由于个人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导致怀疑和过分谨慎。要求十全十美,但又缺乏自信,导致过度的反复核对,过分注意细节,以致忽视全局,由于过分谨慎多虑,过分专注于工作成效而不顾消遣和人际关系。这种人易产生强迫症状和焦虑忧郁反应。
七、焦虑(回避)型人格障碍
特点是懦弱胆怯,自幼表现胆小,易惊恐。有持续和广泛的紧张、忧虑感觉。敏感羞涩,对任何事情都表现惴惴不安。有自卑感,常不断追求受人欢迎和被人接受,对排斥和批评过分敏感。日常生活中惯于夸大潜在的危险,达到回避某些活动的程度。个人交往十分有限,对与他人建立关系缺乏勇气。
八、依赖型人格障碍
特点是缺乏独立性,感到自己无助、无能和缺乏精力,深怕为人遗弃。将自己的需求依附于别人,过分顺从于别人意志。要求和容忍他人安排自己的生活,当亲密关系终结时则有被毁灭和无助的体验。有一种将责任推给他人来对付逆境的倾向。
九、不成熟型人格障碍
当前,在我国青少年中,很多人表现出一种不健康的人格发展倾向,其中有些人的人格发展严重不良,以致我国一些医学心理学家认为,这些青少年的人格障碍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特类型,根据其主要心理特征,命名为“不成熟型人格障碍”。这些青少年自幼受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宠爱,生活优裕;情绪幼稚,依赖性极强;他们以自我为中心,要父母顺从自己,稍不如意,则激动暴怒;他们缺乏道德感、义务感,对别人缺乏同情心;不遵守社会公德,甚至胡作非为,不讲道理;他们不善于与人相处、不珍惜友谊;自我欣赏,自以为是,听不得一点批评意见;他们适应能力差,习惯于让别人照顾自己,如处境不良或遭受挫折,则容易自暴自弃,轻率自杀,或暴怒发狂,残忍伤害别人。这种人格障碍的形成至少部分与父母长辈的溺爱、过度保护、包办代替的教养方式及社会或家庭的不良影响有关。
由于脑部疾病如脑炎、脑外伤可能遗留人格改变,表现为情绪不稳、易于冲动、发生攻击行为。在发生时间与方式上与上述人格障碍不同,应予区别。
另有一类自我意识障碍,病人不能确认自身的人格特点,如双重人格、人格转换、人格破裂、人格解体,常为其他精神疾病或脑部疾病所引起,也不同于前述人格障碍,不要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