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意识障碍

意识一词,在哲学、心理学、医学等不同范畴内,具有不同的含义。医学上,意识不是单一的心理过程和反应,而是一种全脑的功能状态,使人能正确而清晰地认识自身状态和周围环境,并作出适当反应。它是各种心理过程或活动的背景,涉及觉醒水平、注意、感知、思维、记忆、定向、行为等许多心理过程,是人们智慧活动、随意动作、意志行为的基础。意识发生障碍,会累及许多心理过程,因此,在研究病理心理的时候,也需要研究意识障碍。如果意识不受损害,而有思维障碍时,医学上则用“意识清楚,思维障碍”这种和哲学概念相抵触的方式来表达。由于意识的含义如此不同,对病人意识状态和行为的理解常常出现分歧,这就不奇怪了。 近代神经生理学研究发现,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是维持意识的重要结构。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不断发放冲动,弥散性作用于大脑皮层的广泛区域,唤醒皮层,维持觉醒状态。脑干上行激活系统功能障碍是意识的生理基础。因此、脑干的损伤、受压,脑代谢紊乱,包括上行激活系统的神经递质紊乱,都不可避免地导致意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