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应行为标准和分级方法

研究者们提出了各种标准和分级方法。下面仅举几例: [b](一)Gunzburg提出了观察适应行为的四个指标[/b] 1.自理能力:如饮食、穿戴和大小便自理能力。 2.沟通能力:即自我表达和了解他人的能力。 3.社会化:与人交往的社会技能。 4.职业:运动、手巧、以及工作技能。 [b](二)B·B·Wedman提出了适应行为障碍的分级标准[/b] 1.边界:有一定的潜在社会和职业的适应能力。 表15-1 适应行为分级标准
分 级学前(0-5岁)学龄(6-20岁)成人(21岁以上)
轻度
(能教育)
能发展社会和交往技能,在感觉运动方面有轻微的迟滞;不到更大一些年龄时很难与正常儿童相区别能接受六年级学校教育,可在指导下适应社会生活有通常的社会和职业技能,可达到低等的自给,但如果处于非常的社会和经济压力时需要有指导
中 度
( 能训练)
能谈话和学会交往,在自助上训练而有所改善,能用中等监护来管理在社会上和职业技能上因训练而有所改进,不能超过二年级的教育水平;在熟悉环境中可独自行走在有保护的情况下可从事一点非技术的生活和工作,在有社会或经济压力时,需要有监护或指导
重度
(部分自理)
运动能力发展不好;可讲一些话,通常在自理上不因训练而有所改进;很少或没有交往技能能谈话和学会交往,能学会基本的卫生习惯;在系统的训练下有所改善在完全的监护下生活半自理,在被控制的环境里可发展自我保护技能
极重
(需要护理)
全面迟滞,感觉-运动方面的功能很差;要人护理某些方面可能得到一点发展;对在自助方面的训练可能有一点点反应有些运动和言语有发展,在自我照顾上可能有非常有限的改进,要人护理
(美国教育,卫生和福利部,1963年公布) 2.轻度 可以从事非技术性或半技术性工作。 3.中度:部分生活可自理。 4.重度:不能独立生活,经过训练可作些简单工作。 5.极重:全部生活要人护理。 [b](三)美国、卫生和福利部提出的各种年龄阶段时的适应行为分级标准(1963)(表15-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