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测验定义
有关心理测验定义的说法很多,这里提出一个简短的定义:心理测验是在标准的情境下,取出个人行为样本来进行分析和描述的一种方法。现解释如下:
[b](一)行为样本[/b]
所谓行为,系指个人的认识过程(包括感知、智力和记忆等)和个性等。测验研究不同于系统观察,只能做取样研究。行为样意义,正同对水文、空气和人体血液等进行物理化学分析时的取样研究一样,取部分代表全体。取样研究的有效与否,关键在于样本的代表性。不是任何部分都可代表全体。所谓行为样本,是指有代表性的样本,即根据某些条件所取得的标准样本。由于所取到的标准样本只是代表某些心理功能,并不能反映这种功能的全部,所以总不免有某种程度的偏差。因此要通盘考虑样本的有效性、有限性和偏离度。只有在全部了解行为样本意义以后,才能正确使用心理测验。
[b](二)标准情境[/b]
从测验方法所引起的情景来看,要求对所有受试者均用同样的刺激方法来引起他们的反应;从受试者的心理状态来看,要求处于最能表现所要观察分析上的心理现象的最佳时期。
[b](三)结果描述[/b]
心理测验的结果,一定需要加以描述,才能使人们理解,才有意义。描述方法很多,大体可分为两类:数量化和划分范畴。例如,智力商数(intelligence quotient IQ)为单位,对智力行为进行数量化,用记忆商数、损伤指数分别对记忆能力和神经心理行为损伤的程度进行数量化描述。有的心理品质不便数量化,就划分范畴。当然,可数量化的也可以划分范畴。例如,个性测验结果以内向或外向表示。智力划分为正常、超常和低下。这些均属划分范畴。
各种数量化的特殊量数或范畴名称均有一定的涵义,成为测验学的专门术语,并表示测验结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