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标化死亡比(standardized mortality ratio,SMR)

标化死亡比是用来比较某一人群与一般人口的死亡人数的。其方法是先列出该人群各年龄组的总人口数,再列出某年某地同年龄组的死亡率作为标准死亡率。计算出该人群的预期死亡数。以实际死亡数为分子,预期死亡数为分母,计算出百分比即SMR。 SMR计算公式: SMR=Σai/ΣE(ai)×100 式中ai是观察人群第1层年龄组的死亡观察数。E(ai)是按标准全人群年龄组死亡专率推算的第i层年龄组预期死亡数。SMR实质上是暴露组某疾病死亡率与全人群某疾病死亡率的比例。 举例如下:某厂在1950~1964年间工人死亡情况见表26-1。 从表26-1资料可以计算出不同年份与年龄组的预期死亡数。各人群死亡率乘人年数即得预期死亡数。例如1960~1964年20~24岁的预期死亡数为0.3(即1.6‰×200人年)。 SMR=15/12.9×100=116 上述结果说明该厂工人死亡数与人群死亡数100相比为116。 标化死亡比可在不受被调查人的年龄、性别分布的影响条件下表示某地区疾病死亡频率的强度。 表26-1 标准分死亡比(SMR)计算举例表
项目年龄年份共计
1950~19541955~19591960~1964
人年20~241000500200Σai=15 ΣE(ai)=12.9
25~29100015001000
30~345005001500
观察死亡数20~24210
25~29342
30~34012
人群死亡率(1‰)20~241.81.81.6
25~291.71.51.5
30~341.91.81.7
预期死亡数20~241.80.90.3
25~291.72.31.5
30~340.9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