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卫生经费
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首要问题之一是对现有财力资源的估计,确定可以用于改善卫生项目的全部财力与资源。我国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例,90年代已由70年代的2%增长到3%。按国际经验,国家总卫生费用,一般应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我国政府提出的初级卫生保健经费应占县(市)及乡(镇)两级财政支出的8%。经费的分配应按国家卫生战略重点,体现“三个为主”,即城乡之间,应以农村为主,特别要加强乡(镇)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建设;预防与治疗之间,应体现预防为主,保证和促进预防保健机构的建设;标与本之间,应以治本为主,抓好农村改水、改厕和环境卫生治理,开展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