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药物因素
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宣布的30种致癌物中已包括有被确认的致癌药物,目前已证实可诱发恶性肿瘤的药物有多种(表8-3)。 表8-3 已证实对人类有致癌作用的药物药物 | 致癌作用 |
二乙基己烯雌酚(DES) | 第二代阴道癌、子宫颈癌 |
雄激素、睾丸酮 | 肝细胞癌 |
偶合雌激素 | 子宫颈癌 |
砷剂 | 皮肤癌(鳞癌) |
萘氮芥 | 膀胱癌 |
烷化剂类 | 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
环磷酰胺 | 膀胱癌、白血病、乳腺癌 |
免疫抑制剂 | 组织细胞型淋巴瘤 |
放射性镭 | 骨肉瘤、鼻窦瘤 |
32磷、131碘 | 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 |
二氧化钍造影剂 | 肝血管肉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