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3-1我国尘肺X线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5906-86)

尘肺X线诊断标准适用于国家现行《职业病名单》中规定的各种尘肺。 1 诊断原则 尘肺X线检查是确定尘肺和分期的主要诊断方法。应根据详细可靠的职业史、技术质量合格的后前位胸片、参考必要的动态观察资料及该单位尘肺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方可做出X线诊断和分期。 尘肺的临床诊断除X线诊断和分期外,还要结合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临床化验以及必要的特殊检查,进行鉴别诊断、早期发现并发症、评定代偿功能等级。 2 诊断及分级标准 2.1无尘肺(代号0) a.0:无尘肺的X线表现 b.0+:X线表现尚不够诊断为“I”者。 2.2 一期尘肺(代号I) a.Ⅰ:有密集度1级的类圆形小阴影,分布范围至少在两个肺区内各有一处,每处直径不小于2cm;或有密集度1级的不规则形小阴影,其分布范围不少于两个肺区。 b.1+:小阴影明显增多,但密集度与分布范围中有一项尚不够定为“Ⅱ”者。 2.3二期尘肺(代号Ⅱ) a.Ⅱ:有密集度2级的类圆形或不规则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四个肺区;或有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达到四个肺区。 b.Ⅱ+:有密集度为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四个肺区;或有大阴影尚不够定为“Ⅲ”,者。 2.4三期尘肺(代号Ⅲ) a.Ⅲ:有在阴影出现,其长径不小于2cm,宽径不小于1cm。 b.Ⅲ+:单个大阴影的面积、或多个大阴影面积的总和超过右上肺区面积者。 3 治疗原则(略) 4 劳动能力鉴定(略) 5 健康检查的要求(略) 6 职业禁忌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