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3-1我国尘肺X线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5906-86)
尘肺X线诊断标准适用于国家现行《职业病名单》中规定的各种尘肺。
1 诊断原则
尘肺X线检查是确定尘肺和分期的主要诊断方法。应根据详细可靠的职业史、技术质量合格的后前位胸片、参考必要的动态观察资料及该单位尘肺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方可做出X线诊断和分期。
尘肺的临床诊断除X线诊断和分期外,还要结合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临床化验以及必要的特殊检查,进行鉴别诊断、早期发现并发症、评定代偿功能等级。
2 诊断及分级标准
2.1无尘肺(代号0)
a.0:无尘肺的X线表现
b.0+:X线表现尚不够诊断为“I”者。
2.2 一期尘肺(代号I)
a.Ⅰ:有密集度1级的类圆形小阴影,分布范围至少在两个肺区内各有一处,每处直径不小于2cm;或有密集度1级的不规则形小阴影,其分布范围不少于两个肺区。
b.1+:小阴影明显增多,但密集度与分布范围中有一项尚不够定为“Ⅱ”者。
2.3二期尘肺(代号Ⅱ)
a.Ⅱ:有密集度2级的类圆形或不规则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四个肺区;或有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达到四个肺区。
b.Ⅱ+:有密集度为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四个肺区;或有大阴影尚不够定为“Ⅲ”,者。
2.4三期尘肺(代号Ⅲ)
a.Ⅲ:有在阴影出现,其长径不小于2cm,宽径不小于1cm。
b.Ⅲ+:单个大阴影的面积、或多个大阴影面积的总和超过右上肺区面积者。
3 治疗原则(略)
4 劳动能力鉴定(略)
5 健康检查的要求(略)
6 职业禁忌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