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门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着。六卷。依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及诸杂证而分门别类。每门分论、法、律三项。[b]论[/b]是总论病证,[b]法[/b]是治疗法则,[b]律[/b]是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