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熏洗疗法

将药物煎泡并趁热熏洗患处的方法,叫做熏洗疗法。因所用药物不同,故分别具有疏通腠理、行气活血、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风除湿、杀虫止痒等作用。 [b](一)适应证[/b] 目赤肿痛、筋骨疼痛、皮肤病、阴痒带下、肛门疾病等。 [b](二)操作方法[/b] 1.四肢熏洗法 ①将煎好之药液倒入盆内,加热水至所需量。 ②将橡皮单垫于盆下,患肢架于盆上,用浴巾围盖患肢及盆,使蒸汽熏蒸患部。待药液不烫时,将患部浸入药液中泡洗。 2.坐浴法 ①将煎好之药液倒入坐浴盆内,加热水至所需量,盖上有孔木盖。 ②患者暴露臀部坐木盖上,使患部对准盖孔进行熏蒸,待药液不烫时,拿掉木盖,坐入盆内泡洗。 3.眼部熏洗法。 ①将煎好的药液用腕盛好,碗口盖上纱布,中间露一个小孔,患眼对准小孔,接受熏蒸。 ②待药液不烫时,用镊子夹纱布蘸药液轻轻擦洗患眼。 [b](三)注意事项[/b] 1.注意保温,室内应温暖避风,暴露部分尽可能加盖衣被。 2.注意掌握药液温度,防止烫伤皮肤。 3.被包扎的患部,熏洗时应揭去敷料,熏洗完毕,应更换敷料,重新包扎好。 4.孕妇及月经期禁用坐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