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熏洗疗法
将药物煎泡并趁热熏洗患处的方法,叫做熏洗疗法。因所用药物不同,故分别具有疏通腠理、行气活血、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风除湿、杀虫止痒等作用。
[b](一)适应证[/b]
目赤肿痛、筋骨疼痛、皮肤病、阴痒带下、肛门疾病等。
[b](二)操作方法[/b]
1.四肢熏洗法
①将煎好之药液倒入盆内,加热水至所需量。
②将橡皮单垫于盆下,患肢架于盆上,用浴巾围盖患肢及盆,使蒸汽熏蒸患部。待药液不烫时,将患部浸入药液中泡洗。
2.坐浴法
①将煎好之药液倒入坐浴盆内,加热水至所需量,盖上有孔木盖。
②患者暴露臀部坐木盖上,使患部对准盖孔进行熏蒸,待药液不烫时,拿掉木盖,坐入盆内泡洗。
3.眼部熏洗法。
①将煎好的药液用腕盛好,碗口盖上纱布,中间露一个小孔,患眼对准小孔,接受熏蒸。
②待药液不烫时,用镊子夹纱布蘸药液轻轻擦洗患眼。
[b](三)注意事项[/b]
1.注意保温,室内应温暖避风,暴露部分尽可能加盖衣被。
2.注意掌握药液温度,防止烫伤皮肤。
3.被包扎的患部,熏洗时应揭去敷料,熏洗完毕,应更换敷料,重新包扎好。
4.孕妇及月经期禁用坐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