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军队医院的任务、分类与结构
[b]一、军队医院的功能与任务[/b]
1.卫勤保障 军队医院必须贯彻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方针和军队卫生工作方针,完成上级赋予的平、战时医疗救治,地域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的卫勤保障任务。
2.技术服务 医院集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疑难病症的诊断和治疗;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的流行病调查和防治工作。
3.以医疗为中心、医疗、教学、科研协调发展 不同类型的医院,根据其规模、发展方向及技术条件,引进新业务、新技术、新设备;开展临床研究,承担科研课题,不断提高诊断、救治、护理水平;结合临床实际,为下一级医院培养中、高级医疗、护理人才,指导医学生、护士学生进行临床学习。
[b]二、医院的分类[/b]
1.按建制规模分全军、各军区总医院,军医大学附属医院,中心医院,驻军医院,队属医院等。
2.按收治任务分综合性医院(分科相对齐全),教学医院,专科医院(如结核病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疗养院.
3.按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分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规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每一级医院按技术发展、预防、医疗、保健、训练、科研、卫生战备要求、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水平,又划分为不同等次;
一级医院分为甲、乙、丙等。
二级医院分甲、乙、丙等。
三级医院分特、甲、乙、丙等。
三级特等医院为军队医院中最高档次的医院。
[b]三、医院的医疗组织结构[/b]
医院在院党委、院首长的直接领导下,一般由职能机关(政治部或政治处、医务部医务处、护理部、院务部或院务处)、临床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等)、医技部门(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理疗科、门诊部、营养科、供应室等)组成。
医院的护理组织结构有两种:一种是由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负责制;另一种为总护士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两级负责制。
护理部在院党委、院首长(护理副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院护理、教学、科研及护理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