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期间特殊护理及措施

[b]化疗的基础知识[/b] [b]何为化疗?[/b] 化疗是化学药物治疗的简称。是指用杀灭病原微生物、赘生物或抑制其在人体内生长的化学药物来治疗疾病的方法。 [b]联合化疗有哪些好处?[/b] 联合化疗是指同时运用作用机理不同,药物毒性不叠加而每一药物均能发挥作用的多种化学药物治疗疾病的方法。联合化疗时,药物剂量不必减少,毒性不会增加,药物对肿瘤的打击面增宽、程度加强,减少或推迟耐药性的出现。 下述情况需暂时停用化疗,在进行化疗过程中需密切观察毒性反应,如白细胞低于4×109/升;血小板低于50×109/升;体温超过38℃,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严重的消化道反应,如严重的口腔溃疡,吞咽困难,腹痛严重,腹泻每天超过5次,或出现血性腹泻;重要脏器的毒性反应,如心肌损害,中毒性肝炎,中毒性肾炎或膀胱炎等,均需停用化疗。 [b]局部毒性反应[/b] [b]静脉炎[/b] 部分化学药物对血管内膜刺激性较大,可引起局部注射疼痛,静脉硬化,血流不畅甚至永久性静脉闭塞。此时可采取下述措施:在注射前20~30分钟,家属应协助病人用温水敷双手,使静脉充分显露。注射时应协助护士由小静脉开始选用,注射完毕后,用温水敷注射部位。若保留针头应防止针头保护处敷料脱落而感染。 [b]局部组织坏死[/b] 在注射阿霉素类、长春新碱、氮芥等强刺激化学药物时,一旦药物外渗可引起疼痛、肿胀、局部坏死,严重时导致纤维化挛缩,关节活动受限。此时可采取下述措施。 化疗若静脉推注,病人应及时诉说推注过程中的种种不适,如局部皮肤的灼热感、疼痛、肿胀、不必勉强忍受,以便护士及时处理;化疗若静脉滴注,家属应学会观察,如病人诉说局部疼痛并趋加剧,应立即停止滴注去针。局部即用冰块冷敷,至少24小时,可使血管收缩,减少药液向周围组织扩散。若药液渗出较多,应保留针头,回抽外渗药液;输注生理盐水5~10毫升,以稀释渗出的药液。 常用消肿止痛方法: (1)用中药金黄散加蜂蜜或凡士林,均匀搅拌成浆状,局部外敷,一般7~10天左右可消肿; (2)用50%硫酸镁湿热敷。取6×8厘米纱布2~4块,塑料保鲜袋1只(略大于纱布)及胶布。将纱布浸入50%硫酸镁药液中,上盖塑料保鲜袋,并加热后敷于患处,每天3次,每次外敷20分钟,通常2~3天见效,数十天后痊愈; (3)局部封闭法,即局部注射普鲁卡因或氢化可的松; (4)局部用10%硫代硫酸钠或透明质酸外敷。 [b]全身毒性反应[/b] [b]循环系统毒性反应[/b] 阿霉素类药物可引起心肌缺血、充血性心力衰竭。若出现上述情况,可采取下述措施:心功能不全或患有心脏病者忌用此药。用此药应定期复查心电图,若反应严重应遵医嘱用药。 [b]呼吸系统毒性反应[/b] 博莱霉素等药物可引起肺纤维化,表现为咳嗽、呼吸困难及肺部罗音等症。此时可采取下列措施:老年病人及肺功能不佳者慎用此类药物。使用此类药应定期作胸部X线检查。家属与病人本身应密切注意上述症状的出现,在医生指导下作相应处理,病人应彻底戒烟,并注意预防呼吸道感染。 [b]神经系统毒性反应[/b] 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药物能引起周围神经病变,表现为肌肉软弱,肢体麻木或针刺感、下颌疼痛、深腱反射消失,可因肠麻痹引起腹痛便秘。一旦出现上述任何症状,应即报告医生,只要及时停药,大多数症状可恢复正常;如不及时停药,则可能产生某些永久性损害。若肢体麻木应防触伤。用药期间不宜食用易胀气的食物(如豆类、淀粉类)观察排便情况,若发生便秘,可适当用些泻药或使用开塞露排解。 大多数化学药物能引起生殖系统及性功能方面的副作用,在胎儿发育过程可引起基因突变成胎儿畸形。化疗药物可能导致月经不规则或闭经。因此,应用化疗期间应鼓励病人避孕,病人应了解到化疗不会直接使男性阳萎和女性性生活障碍。一旦停药可恢复原有的月经周期,病人及家属应消除这些顾虑。 (马敏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