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伤

内伤是指人体气血、脏腑、经络损伤。古代医学文献称之为“内损”。临床上按其损伤的病理不同,可分为伤气、伤血、伤脏腑三个类型。 [b](一)伤气[/b] 伤气有气闭、气滞、气虚、气脱之分。气闭者多因骤然损伤而使气闭塞不通,以致不省人事。气滞则多因损伤而致气机不利,可有胸胁窜痛,呼吸牵掣作痛,心烦、气急、咳嗽等症状。气虚是全身或某一脏腑、器官、组织出现功能不足和衰退现象,多见于慢性损伤或严重损伤的恢复期,或体质虚弱和老年患者;常表现为疲倦乏力,呼吸气短,声音低微,自汗,脉细软弱无力等。气脱是气虚最严重的表现,常发生于开放性损伤失血过多的病人,证见伤后突然昏迷,或醒后又昏迷等。《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气伤痛,形伤肿。”此为区别伤血、伤气的主要依据。单纯的伤气,以疼痛走窜及胀满为特征。但是,内伤的临证上较多出现的是气血两伤,因为气与血在人体内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古人把气血的关系生动地比喻为“气为血帅”,故血随气而运行;.血为气守”,故气得之而宁静。又指出损伤后气结则血凝,气虚则血脱,气迫则血走。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是气先伤而后及于血;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是血先伤而后及于气,故临证较多见的气血两伤。 [b](二)伤血[/b] 按古代医学文献记载,对损伤诸证都比较重视对“伤血”的讨论。所以有“损伤一证,专从血论”之说。伤血又可分为瘀血与亡血两种类型。 1、瘀血 是伤后血逆妄行,血离经脉之外,滞留体内,而成为瘀血停止单纯的血瘀多见于损伤局部出血所致,如急性损伤、慢性劳损或陈伤。它以痛有定处、肿胀瘀斑为特征。 2、亡血 是伤后皮肉未破,而体内血逆妄行,伤血自诸窍溢出于体外,则称为亡血,或称人失血。 [b](三)伤脏腑[/b] 伤脏腑又称为伤内脏。凡因跌扑、坠堕、打击、或金刃等受到严重损伤时,多次伤及体内脏腑或骨折后断端内陷刺伤脏腑者,均属危急之症。 根据损伤发生的部位,可分为头部内伤、胸胁部内伤、腹部内伤三种。一般头部内伤较为严重,但尚需根据各部具体伤情正确判断。 还可以根据受伤的过程及外力作用的性质,分为急性损伤与慢性损伤(劳损)。 1、急性损伤 系指由于骤然而来的暴力所引起的损伤。急性损伤一般病情急重,应予以重视,及时检查处理。 2、慢性损伤(劳损) 是指由于劳逸失度或体位不正受积累性静力引起的损伤。此种损伤有时病因不明确,易为人们所忽略。劳损病例常有反复发作的特点,一般病程较长。 此外,还可以根据受伤时间长短,分为新伤与陈伤二种。 1、新伤 凡伤后时间未超过半个月者,无论伤情轻重,均属新伤。 2、陈伤 又称宿伤,俗称老伤。一般是指受伤时间超过半个月者。 还可以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轻伤与重伤两种。一般地说,在外伤中伤皮肉病情较轻,伤筋骨较重,而以筋断、骨折为最严重。在内伤中,伤气血病情较轻,伤脏腑较重,又以脏腑破裂出血为最严重。 总之,人是一个内外统一的整体,就外伤而言,皮肉受损,筋骨亦会累及;反之,伤筋损骨,皮肉必然同病。因经络为运行气血的通道,经络“内属于脏腑,外络于肢节”而且“五脏之道,皆出于经隧以行血气”,因此无论是伤气血或伤脏腑,均可导致经络阻滞;反之经络损伤,亦必然引起气血、脏腑功能失调。同样,外伤与内伤也是密切相关的,临床辩证施治,都应该从整体出发,全面分析,才能取得较好的疗效,这是祖国医学中医伤科的特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