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节 附录Ⅲ常用药物的非专利名和商品名

大多数投放市场的处方药都有商品名(又称专利名、商标名或特许名),以区分它们是由哪一个制造商独家生产和销售的。在美国这类名称通常是由专利局作为商标名注册的;这样就给予注册者有关名称使用的某些法律权利。商品名可以按一个产品的一种有效成分和附加成分(或不要附加成分),或按所含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效成分注册。 一种药物由几家公司销售可以有几种商品名。由某一国制造的一种药物,在很多国家销售,可能在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商品名。 本书从头至尾尽可能使用非专利名。由于普遍使用药物的商品名,而且更易于识别,因此,下表将本书涉及的多数非专利名药物按英文字母顺序列出,并列出它们的商品名。 除极少数外,本表所列商品名都限于在美国销售的商品名。本表并未全部包括已销售的药物,也不想把现使用的每种药物都列于表内。本表有少数药物属研究性,后来作为特许新药投放市场。本表所列药物没有标明该药物批准的用法,也没有提示药物的有效性或安全性。很多在市场销售的药物都未列在它们的非专利名下。本表所列药物的商品名并不表明支持用这种药物或更偏爱用这些商品名的药物。 选择药物时,医生应根据对每个病人特殊情况的评估作出自己的判断。而新的研究和临床经验不断提供影响选择治疗的新信息。官方一直不同意某某是最佳治疗方法的说法。 病人得知某一药物对他有效的消息后,应毫不犹豫地向医生、护士或药剂师询问该药的有关情况。在使用非处方药时,一定要阅读使用说明。对这些说明有疑问时,应请教医生或药剂师,得到服用非处方药的有关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