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清(血浆)过氧化脂质(LPO) [i]『标本采集』[/i] 采空腹2ml,抗凝或不抗凝。 [i]『正常值范围』[/i] 1.6—5.2mmolMOD/L(TBA法)。 [i]『临床意义』[/i] 增高: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损害,争性肝炎,慢性肝炎活动期,肝硬化代偿期,脂肪肝,动脉粥样硬化急症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