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免疫复合物检测的意义及应用
判定免疫复合物为发病机制的证据有三:①病变局部有IC沉积;②CIC水平显着升高;③明确IC中的抗原性质。第三条证据有时很难查到,但至少要具备前两条,单独CIC的测定不足为凭。人体在健康状态下也存在少量的CIC(大约10~20μg/ml),其生理与病理的界限不易区分。另外,CIC检测的方法太多,其原理各不相同,用一种方法测定为阳性,另一种方法检测可能为阴性;但与免疫组化法一起检测,其意义就大得多。
目前已经明确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部分肾小球肾炎和血管炎等疾病为免疫复合物病,CIC检测对这些疾病仍是一种辅助诊断指标,对判断疾病活动和治疗效果也有一定意义。在发现紫癜、关节痛、蛋白尿、血管炎和浆膜炎等情况时,可考虑免疫复合物病的可能性,进行CIC和组织沉积IC的检测。另外,患有恶性肿瘤时CIC检出率也增高,但不出现Ⅲ型变态反应的损伤症状,称之为临床隐匿的IC病,然而这种状态常与肿瘤的病情和预后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