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药物信息业务的组织人员和设备

鉴于药物疗法的开展,情报的需要大为增加,药学科管理的信息既多而又专门。为此,药剂科应建立药物信息室,明确为一个独立的工作单位。药物信息工作与医疗科室关系紧密,接触频繁,故应经常听取和收集院内医护人员的意见和希望。 信息业务的进行方法要根据医院大小蛋白质而有所不同。通常可将医院划分为三类: (1)大学医院、专科医院、省市医院、总医院。 (2)一般医院。 (3)小医院、诊疗所。 (一)组织人员 大学医院等可设药物信息室主任,由主管药师担任,必要时设有专职情报药师1~2人,或按该药剂科药师人数最低1/10;并另配辅助人员,负责誊写、整理及复制资料工作。药师按情况可兼管其它药剂科业务,但至少应有专职药师1人。 一般医院可设专职信息药师1人;另设兼任药师,用于信息业务时间,不应少于其全部工作时间的1/10。 小医院、诊疗所采取兼职方式,但此药师从事情报的时间应有适当的安排。 虽然设有药物信息室及专职药师,但药剂科其他药师也不能袖手旁观,存在依赖思想,药师是熟悉药物的专门人员,必须全体药工人员共同关心,密切合作,才能完成这项任务。 (二)设施设备 药物信息室的设立可分三种形式: 1、大学医院可设置18~72m[SB]2[/SB]专用室,细分为咨询、资料整理、资料保管部分。位置最好与医院图书室、资料复制室邻近,便于联系。同时要与大学图书馆密切使用。 信息室的位置最好设在医疗科室的附近,又与医院药学科及药学科主任室相连,便于医师的咨询查阅和联系。 设备方面应设有图书柜、资料柜、杂志柜、卡片柜、打字柜、专用电话等,有条件者可设电子计算机设备等。最重要的是图书期刊的经常购置和按期订阅。 2、一般医院应设立药物信息室,面积为15~30m[SB]2[/SB],设有必需的卡片柜、图书柜及图书资料等。 3、小医院可在调剂室的一隅设有信息柜,置有必要的图书资料,便于随时查阅。 总之,人员及设备应按医院的要求及可能条件多方面考虑,建立既经济又有效的药物信息室,为开展医院药学业务及提高医疗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