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中药煎药室工作制度
为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配合临床工作,特定制度如下:
(一)本室工作有专职人员操作,做到定位定岗。
(二)根据临床需要,按时、按擀、按要求供给。
(三)新入院病人和急诊病人作到随到随煎。
(四)煎煮前将药材浸泡半小时,特殊处理者按规定执行。
(五)药材必须煎煮二遍,按药材的性质,掌握煎煮时间,需灌服或外用特殊处理者,遵医嘱执行。
(六)认真执行先煎、后入、烊化、包煎等特殊煎法。
(七)煎药器具要保持清洁,做到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备用。
(八)每日服药要进行消毒,并做到药液、服药人姓名、床位准确无误后方能发药。
(九)传染病房与其他病房盛药器具要严格分开使用。
(十)内服、外用煎煮器及服药瓶要严格分开使用。
(十一)本室建立煎煮登记和差错事故登记以备查考。
(十二)煎药室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十三)中药煎枯严禁重新加水再煮,应丢掉重新配方煎煮以免耽误病人服药。
(十四)以上制度请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