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脑卒中—是指发展迅速,具有血管源性脑功能局灶性障碍,并且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临床征候群,又称脑血管意外(CVA)。 由于临床对本病诊断,抢救和治疗水平的提高,使脑血管病的急性期死亡率有了大幅度下降(国内<30%),伴随着急性期死亡率下降人群中的总患病率和致残率则大大上升。 在中风(Stroke)的急性期后(通常指2~3周内)约2/3患者残留某些大脑功能障碍,如认知和知觉功能障碍(congnitive disorders)交流和言语功能障碍(Communication disorder),心理或情感障碍等,最常见的还是运动的(常伴随感觉的)功能障碍—偏瘫。 迄今为止,无论是生物还是医学的研究,都没有证据证明高度分化的神经细胞具有再生能力,然而无论是实验动物还是临床医学现象,都会发现脑卒中后丧失的脑功能(如运动功能),可以有某种程度的恢复,这说明在大脑损伤的恢复过程中,存在着不同于再生的其它恢复机制。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在大量应用性研究的基础上,临床医学在脑卒中的现代评价和治疗方向形成一套较完整的体系,继B.bobath和S.Brunstrom等创立的偏瘫治疗的神经生理学的临床试验中,这些方法有效性及可靠性得到了肯定的证明,有关理论的研究也得到了医学界的普遍承认。 现在有关功能重组和促通技术的理论已经成为现代偏瘫康复医疗的指导思想,并且仍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中,今天,早期进行脑卒中的康复治疗,在发达国家已经厉为临床工作的常规。 然而我国有关偏瘫康复与现代医学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如国内多以肌力量的增加(上肢的拉力,下肢直腿抬高的力量)作为偏瘫运动功能恢复评价依据,而现代康复则认为用肌力来评价是十分不可靠的,应以运动质量(肢体运动模式)和日常活动力(ADL)做为偏瘫时运动功能恢复的评价指标。 因此国内训练出现的肌力训练不主,增加上肢的拉力、握力;早期架着患者“行走”以图增加下肢的肌力,这样患者会出现偏瘫步态“行走”等误用综合征,妨碍患者实用功能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