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放射反应与放射损伤

人体组织经放射线照射后产生变化的现象统称为放射反应。若严格区分则可分为能够修复的放射反应和因受影响较重不能修复的放射损伤。一般来讲,在放疗过程中出现放射反应是允许,也常常是不可避免的。放射反应对患者的机能影响不大,也不危及患者生命。但放射损伤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允许发生的,如放射性脊髓炎所致的截瘫;脑、肺、骨、肠等的坏死等。这些并发症不仅给患者带来极大的痛苦,重者甚至危及患者生命。放射反应从大的方面可分为全身放射反应和局部放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