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血药浓度与药物效应
无论是药物的治疗作用还是不良反应,从本质上说,都是通过药物和靶位上的受体等大分子物质间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这种相互作用符合质量作用定律,因此,药物效应是否出现及其强弱,取决于靶位的药物浓度。从这点上讲,理想的TDM应直接检测靶器官或组织的药物浓度。但大多数药物都是作用于心、肝、肾、胃肠道、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等,从这些部位以损伤性手段取样,在现阶段是困难且不能为病人所接受的。
前已述及,血液中的药物在药物体内过程中起着中心枢纽作用,除直接在靶位局部用药外,到达上述脏器的药物均是从血液分布而至。药物在体内达分布平衡时,虽然血液和靶位的药物浓度往往并不相等,但对绝大多数药物,特别是以被动转运方式分布的药物,其血药浓度与靶位药物浓度的比值则是恒定的。换言之,即药物效应与血药浓度间存在着相关性。这一设想自60年代以来,已为众多研究报告所肯定。根据血药浓度与治疗作用和毒性反应间的关系,不少药物治疗血药浓度范围及中毒水平都已确定。这些工作为TDM的开展,尤其是血液浓度测定结果的解释判断,提供了参考依据。当然,若其他易于获取的体液药物与血液或靶位药物浓度间,也同样存在恒定比值关系,亦可通过检测这些体液中的药物浓度进行TDM。必须指出,上面提到的治疗血药浓度范围和中毒水平,仅是得自群体资料的参考值,由于个体间靶器官、组织或细胞对药物反应性存在差异等原因,因此在解释判断TDM结果时,不能仅拘泥于上述标准,必须结合病人的具体临床表现及治疗效果,作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