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血清总脂质测定
血清总脂质主要包括FC、CE、PL和TG等。血清总胆质测定除作为脂质代谢紊乱及有关疾患的协助诊断外,还可用于血总脂增加的原发性胆汁酸肝硬化、肾病综合征或急慢性肝炎以及血总脂减少的重症肝炎、肝硬化等的严重肝实质性损害、恶液质、甲状腺功能亢进和吸收不良综合征等疾患的协助诊断。
血总脂一般随年龄增加而升高,40岁以上者显着增加,65-70岁者反而降低。测定方法不同,正常参考值有一定的差异。
测定方法分两大类:一类是抽提法,将血清脂质通过脂质抽提剂提入某一介质中,再进行定量;另一类是直接测定法,即无需抽提。
⒈脂质抽提法脂质存在于血清脂蛋白中,利用甲醇或乙醇使其与蛋白结合的脂质分离,再利用甲醇或乙醇的非极性有机溶媒使脂质溶于其中。Bloor溶剂(醚:醇为1:3,V/V)或FovCh溶剂(氯仿:甲醇为2:1,v/V)的醚氯仿等非极性溶剂的混合液,可提高切断脂质与蛋白质的结合的能力,达到抽提的目的。血清脂质抽提入有机溶液后,蒸发干固,除去有机溶液,通过加热氧化,再显色定量。
⒉脂质直接测定法如Sulfo-phospho-Vanillin法是加浓硫酸入血清加热,冷却后,加试剂显色(即SPV反应)直接测定出血清总脂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