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创作和战伤

人体受到各种致伤因子的作用,可发生各种损伤。例如:高湿可造成烧伤,低温可造成冷伤,放射线可造成放射伤,等等。 创伤是指机械性致伤因子所造成的损伤,为动力作用造成的组织连续性破坏和功能障碍。例如:皮肤损伤而失期屏障作用,血管破裂而出血,关节脱位而不能正常活动。创伤在平日和战时都当多见,已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医务人员自应更加重视,并准备随时担任伤员救治工作。本章主要阐述有关创伤的基础知识,各部位的创伤将在后列各章内阐述。战伤的发生环境、损伤种类和处理方法等,与平日的创伤有所不同。为此本章内有专节介绍。 [b]分类[/b] 1.按致伤原因区分致伤原因与创伤病理改变密切相关,故常按此分类。如:锐器所致的刺伤、切割伤等;钝性暴力所致的挫伤、挤压伤等;切线动力所致的擦伤、撕裂伤等;子弹、弹片等所致的火器伤;高压高速气浪所致的冲击伤;等等。 2.按受伤部位、组织器官区分人体各部位的组织器官各有结构和功能的特点,受伤后病理改变各不相同,需要区别对待。一般可按大部位分为颅脑伤、胸部伤、腹部伤、肢体伤等。诊治时更需进一步区分受伤的组织器官,如软组织损害、骨折、脱位、内脏破裂等。 3.按伤后皮肤是否完整区分皮肤尚保持完整无缺者,称闭合性创伤。凡有皮肤破损孝顺,称开放性创伤,有伤口或创面,受到不同程度的沾染。 4.按伤情轻重区分即区分组织器官的破坏程度及其对全身的影响大小。如有胸内、腹骨颅内的器官损伤,呼吸、循环、意识等重要生理功能发生障碍,均属重伤。现已有多种对创伤轻重的评分法,可供临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