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苏的结局和停止抢救

5分钟开始现场救治,8分钟内进行进一步生命支持,心跳停止未超过15分钟,未发生再次心脏停跳,昏迷不超过48小时 ,那怕不十分明显的好转,预后良好。 一般认为现场抢救失败,是指复苏过程不能产生或维持满意的人工循环;如有明确的不可救治的致死原因可停止抢救外,均应进行一步生命支持。 所有能抢救患者在自主循环恢复之前或出现心脏死亡征象之前都应作心肺复苏。如果给予满意的心肺复苏和药物治疗,在30分钟以上(有作者认为在1小时以上),仍无法恢复的心脏停搏(ECG示一直线),则可以肯定心脏死亡。只要心电活动存在,那怕是室颤或频死QRS波,也应该认为有还有机会恢复自主循环。 首先复苏的是延髓,出现自主呼吸。文献记载,完全复苏病倒,自主呼吸多在心跳恢复后1小时内出现。继之瞳孔对光反射恢复,即中脑开始有功能。接着是咽气管反射、角膜反射、痛觉反射恢复。随之出现四肢屈伸活动。听觉出现是大脑皮层机能恢复的信号。呼应反应的出现提示病人即将清醒。最后才是共济功能和视觉的恢复。自然,临床实际也许并不知此顺序清晰,会突然清醒。但似乎是心搏恢复很快,昏迷时间越短的病例,突然清醒越多。而长时间昏迷的病人,复苏时上述过程列为明显。 大脑死亡(皮质死亡)是大脑,特别是新皮质及其幕上结构的不可逆性损害,即去大脑皮质状态(或去大脑皮质综合症),仅少数人可能有好转,多数人停留在"植物性状态"("植物人"),现称为"社会死亡"。可不采用特殊救治措施,任其死亡。 脑死亡(全脑死亡)是大脑死亡加整个脑坏死,包括小脑、中脑与脑干坏死。脑死亡处理上有争论。面临主要问题来自情感、伦理和法律等方面。脑死亡的标准十分严格而且有分歧。大多数医学与法律以脑死亡为死亡,应停止抢救。在我国采取领导、专家、亲属三意见一致为依据判定救治与否。 复苏是一种义务。我们不能仅满足于把人救活,而是要救一个重新进入人类社会的人,一个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