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表现
1.嗜睡状态:意识清晰度轻微降低,以各种心理过程的反应迟钝为特征。在安静的环境下,病人常处于嗜睡状态,对轻微刺激可能没反应,但对其痛觉反应仍保持,有回避动作。病人情感反应淡漠,对外界事物漠不关心,注意涣散,定向力较差。虽能与人交谈,但言语缓慢、简单,计算困难、记忆力减低。尚能做一些简单动作,亦可被唤醒,但刺激一消失即又复入睡。此时吞咽、瞳孔、角膜反射均存在。意识恢复后则对当时情况记忆模糊、片断。
2.混浊状态:意识清晰度显着降低,精神活动极为缓慢,对外界刺激阈显着增高,除强烈刺激外,很难引起反应。思维活动十分缓慢,再三向病人提问只能获得极简单的反应或回答不出来。病人表情呆滞,反应迟钝,注意难以集中,记忆和理解十分困难。吞咽、角膜和对光反向尚存在,但可出现伸舌、舔唇、强握、吸吮等原始动作。意识障碍消退后则大部分遗忘。
3.昏睡状态:又称浅昏迷。意识并未完全丧失,但意识清晰度降低较以上二者深,周围及自我定向力全部受损。对一般刺激如呼喊或移动病人肢体不能引起反应。用针刺病人皮肤可出现防御反射,用手指压迫眶上缘内侧可出现面部肌肉的运动。病人无主动行为,卧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二便失禁,思维及言语功能消失,无认知和记忆活动。深反射亢进或出现病理反射。可出现不自主运动、震颤。角膜及睫毛反射减弱,但对光反射仍保存。意识恢复后呈顺行性遗忘。
4.昏迷状态:意识完全丧失。注意、记忆、思维及语言功能消失,对任何刺激都无反应,无自主运动。生理反射如压眶、角膜、对光、睫毛等反射极度减弱或消失,可出现病理反射。意识一旦恢复,昏迷过程则全遗忘。
5.朦胧状态:不仅意识清晰程度降低,而且意识范围缩小或狭窄。病人的活动集中较狭窄的范围内,对一定范围内的各种刺激能够感知,并能作出正确的反应,能完成某种连续的行动,但对一定范围以外的事物则感知、判断较为困难,甚至难以给予正确的评价或构成歪曲印象。此类病人有定向障碍。在朦胧状态的基础上可出现片断的幻觉、错觉及妄想,以及在幻觉、妄想的支配下出现精神运动性兴奋和冲动行为而危及周围人或自身安全。意识朦胧状态可突然发生,突然终止,持续时间为数分钟、数小时或数天。发作过后常可进入深度睡眠状态。当意识恢复后对病中体验可有部分或全部遗忘。
6.漫游性自动症: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意识范围狭窄性发作。病人在意识障碍中常出现一些无目的的、且与当时处境极不相适应的、甚至毫无意义的复杂的动作或行为,如刻板地进行开门、关门动作,或在室内外无目的地进行徘徊等。此症状都是突然发生,突然消失。清醒后记忆丧失。
7.谵妄状态:属以意识内容改变为主的意识障碍。不仅意识清晰度明显降低,同时产生大量的错觉和幻觉。幻觉以生动、丰富、逼真、形象的视幻觉为主,语言性幻听较少见。病人在感知障碍的影响下,常出现恐怖、紧张的情绪反应,呈现不协调的精神运动性兴奋,病人出现逃跑、冲动、伤人损物或自伤行为。病人的判断及指向性思维受损,可出现思维不连贯及片断的被害妄想,有的少语、喊叫或自言自语。周围定向障碍,自我定向尚保存。意识障碍日轻夜重,呈波动性。一般保持数小时至数月不等。意识恢复后病人对病中经历常部分或全部遗忘。
8.精神错乱状态:怀谵妄状态基本相同,亦属意识内容的障碍,但较谵妄状态为重,病人的周围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丧失。思维极度不连贯,喃喃自语,可有片断的纪觉和妄想。情感表现茫然、迟钝、恐怖、焦虑。行为兴奋不安,乱动,做一些杂乱无章无目的的小动作。一般持续数日、数周或更长。亦见有昼轻夜重之特点。意识恢复后全部遗忘。
9.梦幻状态:是在意识清晰度降低的同时,出现以假性幻觉为主的错觉、幻觉与妄想性质的幻想性体验,病人似乎处于梦境之中,这些体验往往与其他想象性体验相结合。这种梦境的内容多反映现实生活的某些片断,病人经常沉溺于幻觉的体验之中,与外在周围环境失去联系,百自我定向一般不受损害。病人既参与梦纪状态的体验,但又往往以旁观者的身份出现。此种状态可持续数周至数月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