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慢性皮肤放射损伤

慢性皮肤放射损伤是由于经常受到小剂量电离辐射局部照射所引起的。一般多见于长期接触放射源,而又不注意皮肤防护的工作人员;也可由急性放射性损伤转化所致。按病变特点,通常分为慢性放射性皮炎、硬结性水肿、晚期放射性溃疡和放射性皮肤癌4种。其中以慢性放射性皮炎最常见,放射性皮肤癌少见。 (一)慢性放射性皮炎 病变发展慢,很象慢性干性湿疹,受伤处出现弥漫性或局限性红斑,皮肤干燥、粗糙、甚至皲裂。有时可发生脱皮或皮肤角化症,也可出现局部色素沉着,皮下可见血管或毛细血管扩张。指甲暗晦、变脆、粗糙,失去光泽,并常出现裂纹。 汗腺和皮脂腺部分或完全萎缩,分泌功能降低甚至消失,毛囊多数萎缩,毛发脱落。 (二)硬结性水肿 一般在照后数月,损伤部位逐渐出现一种非可陷性水肿,触摸时硬实,以后由于皮肤失去弹性,压迫时又形成不易消失的凹陷。局部皮肤萎缩、菲薄、干燥,常伴有色素沉着,皮下毛细血管扩张。有时出现粗糙皲裂或形成溃疡,可引起剧烈疼痛。 (三)晚期放射性溃疡 慢性溃疡与晚期坏死,可在急性皮肤性放射损伤基础上发生;也可以在照射后数月或数年发生。这种溃疡或坏死性病变,常发生于皮肤损伤的晚期和硬结性水肿的部位,且会继续向深层发展,可累及骨骼和体腔,如腹腔、盆腔等,愈合很慢,常伴有剧痛。有时可转化为放射性癌肿。 (四)放射性皮肤癌 可见于慢性放射性皮炎晚期,在损伤部位过度角化、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疤痕增生,溃疡长久不愈的基础上可转化成皮肤癌。从照后到癌变,其潜伏期平均20~25年;从出现慢性放射性皮炎到癌变,平均10年左右。皮肤癌发生率低,且很少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