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验设计的基本内容
(一)拟定相互比较的处理 所谓处理,指的是在实验研究中欲施加给受试对象的某些因素。如营养实验的各种饲料,治疗某病的几种疗法或药物,药理研究中某药的各种剂量等。在实验的全过程中,处理因素要始终如一保持不变,按一个标准进行实验。如果实验的处理因素是药物,那么药物的成份、含量、出厂批号等必须保持不变。如果实验的处理因素是手术,那么就不能开始时不熟练,而应该在实验之前使熟练程度稳定一致。 (二)确定实验对象及数量 这里指的是实验所用的动物或活体组织标本等。在实验设计中,要根据实验观察的目的与内容,明确规定采用什么样的实验对象,实验对象中的每个实验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与要求,以保证受试对象的一致性。实验对象需要有一定的数量,例数不能太少,也不宜过多。如何估计例数,详见第四节。 (三)确定将各实验单位分配到各种处理中去的原则 这主要是随机分配或随机化问题。第三节将介绍几种常用的随机分组方法。(四)拟定观察项目和登记表 要根据研究目的和任务,选择对说明实验结论最有意义,并具有一定特异性、灵敏性、客观性的观察项目。必要的项目不可遗漏,数据资料应当完整无缺;而无关紧要的项目就不必设立,以免耗费人力物力,拖延整个实验的时间,尔后,要按照观察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与顺序,编制成便于填写和统计的登记表,以便随时记录实验过程中获得的数据资料。同一项目的度量衡单位必须统一符号(如+、++、+++等),应有明确的定义。 (五)拟定对资料整理分析的预案 这就是对将获得的数据资料准备如何进行整理?要计算哪些统计指标?用什么统计分析方法?事先必须有个初步的设想。例如对计数资料,是计算率还是百分比?若计算率,分子是什么?分母是什么?各组同一项目的某个率或百分比如何进行比较?又如对计量资料,是计算算术均数、几何均数还是中位数?同一项目各均数间应采用什么方法作比较?切忌实验设计时不认真考虑,实验过后拿数字去找统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