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编制统计表的注意事项
[b](一)内容[/b] 要简单明了,不可包罗万象。通常一个表只表达一个或两个内容。
[b](二)主辞与宾辞[/b] 要划分清楚。通常主辞置于表的左侧,宾辞在右侧(有时为了节省篇幅,主辞与宾辞的位置也可互换)。
[b](三)标题[/b] 是统计表的总名称,要用一句简单而又确切的话写出。通常包括表所说明的中心内容及时间和地点。
[b](四)标目[/b] 统计表的标目有三种;纵标目、横标目和总标目。纵标目位于表的上端,说明该纵栏指标的含义及度量单位;横标目位于表的左侧,说明该横栏数字的含义;几个纵标目或横标目具有共同性质时,可冠以总标目。标目处理得好坏,是决定统计表质量的关键之一,因此,在制表中必须充分利用纵横两上标目,妥善安排主辞与宾辞的位置,此外,标目的层次不宜太多,(通常1至2层,最多不宜超过3层)。
[b](五)数字[/b] 表内的数字是统计表的基本语言,必须准确无误。要求同一种统计指标各数值的准确度一致,书写时要求各个位数或小数点要上下对齐。表中数字暂缺时用“…”号填充。
[b](六)线条[/b] 统计表中的线条应尽量少,但构成表的基本线条不能缺。通常表的上下边线,表头与表体之间,表头内总标目与纵标目之间都应有横线;如有合计时,部份数字与合计数字之间也要用横线隔开,其它线条均可省略。
[b](七)备注[/b] 备注不是统计表的必需组成部分,遇有特殊情况须用备注时,可写在表的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