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度尺寸
[b]头部[/b]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自后发际以至大椎项骨三节处也)。
【按】 头部折法∶以前发际至后发际,折为一尺二寸。如发际不明,则取眉心直上,后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为直寸。横寸法,以眼内角至外角,此为一寸。头部横直寸法,并根据此。
督脉神庭至太阳曲差穴,曲差至少阳本神穴,本神至阳明头维穴,各开一寸半。自神庭至头维,各开四寸半。
[b]胸腹部[/b]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此以巨骨上陷中而言,即天突穴处)缺盆以下之中,长九寸。胸围四尺五寸。两乳之间,广九寸半。(当折八寸为当) 中下至天枢,长八寸。(天枢足阳明穴名,在脐旁,此指平脐而言)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横骨横长六寸半。(毛际下骨曰横骨)
【按】 此古数也。以今用上、下穴法参较,多有未合,宜从后胸腹折法为当。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此当两股之中横骨两头之处,俗名髀缝)
【按】 胸腹折法∶直寸以中行为之,自缺盆中天突穴起,至岐骨际上中庭穴止,折作八寸四分;自 上岐骨际,下至脐心,折作八寸;脐心下至毛际曲骨穴,折作五寸。横寸以两乳相去,折作八寸。胸腹横直寸法,并根据此。
[b]背部[/b] 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内巨,人之所以能负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节,今云二十一节者,除项骨三节不在内。尾 骨男子者尖,女人者平)腰围四尺二寸。
【按】 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 ,通折三尺。上七节各长一寸四分一厘,共九寸八分七厘。中七节各一寸六分一厘,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第十四节与脐平,下七节各一寸二分六厘,共八寸八分二厘,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不足四厘者,有零未尽也。直寸根据此,横寸用中指同身寸法。
脊骨内阔一寸。凡云第二行侠脊一寸半,三行侠脊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净以寸半三寸论,故在二行当为二寸,在三行当为三寸半也。
[b]侧部[/b] 自拄骨下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拄骨,颈项根骨也)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小肋也)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楗骨之下,大腿之上,两骨合缝之所曰髀枢,当足少阳环跳穴处也。)髀枢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横骨上廉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骨际曰廉,膝旁之骨突出者曰辅骨,内曰内辅,外曰外辅)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二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
[b]四肢部[/b]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臂之中节曰肘)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
(臂掌之交曰腕)本节至末,长四寸半。(指之后节曰本节)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 ,腿湾也,跗足面也。膝在前, 在后。跗属者,凡两踝前后胫掌所交之处,皆为跗之属也)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外踝以下至地,长一寸。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按】 骨度乃《灵枢经·骨度篇》文所论之长短,皆古数也。然骨之大者太过,小者不及,此亦但言其则耳。至于周身手足折量之法,当用前中指同身寸法为是。
[i]正面骨度尺寸图(图缺)[/i]
[i]背面骨度尺寸图(图缺)[/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