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补∶有毒不可食诸物
凡酒及水,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
饮酒大醉,炙腹背,令人肠结。
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蜘蛛落食中,不可食之。
蜂蝇虫蚁等,多集食上,食之致 。(以上俱《金匮要略》)
鸡鱼诸肉经宿者,不再煮,勿食,食之吐泻作胀。
诸肉汁藏器中,不泄气者,食之令人腹胀吐泻。以铜器盖,铜生汗,滴下亦毒。
饮食放露天,飞丝堕其内,食之喉肿生泡。
烈日晒热瓷器,不可便放食物,食之有损无益。
铜罐内贮茶水,锡瓶内盛烧酒,经宿看,渴甚不可饮。(以上俱《本草食鉴》)
米饭面粉之类,如遗入水缸内,致生毛衣者,人若误食,多生痈毒。
久晴甫雨,屋檐水不可供人饮食。要知屋上每多蛛尿猫粪等秽,壁虎、蜈蚣虫涎诸毒,食之不独不洁,且生疽生病,须遇大雨冲流之后,方可无忌也。
有雷雨水,不可供食。雷有焰毒,凡有雷之时,其雨水饮之,腹胀生病。(以上俱《传家宝》)
小满、芒种、白露三节内,水并有毒,人饮之,易生脾胃病。(《陶氏别 》)
屋漏水,滴物上,有大毒,茅舍漏尤甚。菜在檐下滴水处者,亦不可食。
花瓶水有大毒,不可食。若浸蜡梅花者,尤能杀人。(二说俱《慈惠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