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 发所覆者,颅至项一尺二寸。(颅,额颅。覆者,言前发际至后项发际也。) 发以下至颐长一尺。(颔中为颐,颔,腮也。) 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耳上侧旁曰角。肩胛上际颈根曰柱骨。) 两颧相去七寸。 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 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完骨,耳后发际高骨也。)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三寸半。(自后发际以至大椎,项骨三节处也)。 头部折法,以前发际至后发际,折为一尺二寸。如发际不明,则取眉心直上后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为直寸。横寸法,以眼内角至外角比为一寸。头部横直寸法并根据此。 督脉神庭至太阳曲差,曲差至少阳本神,本神至阳明头维,各开一寸半。自神庭至头维,共开四寸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