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风证

张景岳曰∶非风症,诸书皆云气体虚弱,邪气乘虚而入,此言感邪之由。然有邪无邪,何可不辨? 有邪者,即伤寒、疟、痹之属,寒热走注,肿痛偏枯。此病由于经,宜先扶正气,而通经逐邪之品,不得不用以为佐。无邪者,即非风衰败之属,本无寒热痛苦,肢体忽废,言语变常。此病由乎脏,故精虚则气去,为眩运卒倒;气去则神失,为昏愦无知,此时救本不暇,尚可杂用以伤及正气乎?凡非风卒倒等症,无非气脱而然。七情酒色,先伤五脏之真阴,此致病之本也。内外劳伤,或年力衰迈,积损为颓,此发病之因也。 阴亏于前,阳损于后,阴陷于下,阳乏于上,阴阳相失,精气不交,以致卒尔昏愦倒仆,皆阳气暴绝之候。 其为病者,忽然汗出,荣卫之气脱也;或遗尿者,命门之气脱也;或口开不合者,阳明经之气脱也;或口角流涎者,太阴脏气之脱也;或四肢瘫软者,肝脾之气败也;或昏倦无知,语言难出者,神败于心,精败于肾也。此皆冲任气脱,形神俱败而然,故于中年之后,多有此症,治此若痰气阻塞。必须大剂参附峻补元气,以先其急;随用地黄、当归、枸杞之类,填补真阴,以培其本。盖精即气之根,经曰精化为气是也。若误指风痰,治从消散,必不救矣。 风厥之症,独重肝邪。肝有胃气之贼,人无胃气则死。病为强直掉眩之类,皆风木之化。病为四肢不用,痰涎壅盛,皆脾虚之候。虽曰东方之实,然以五阳俱败,肝失所养,责在脾肾之虚。使脾胃不虚,肝木虽强,必无乘脾之患;使肾水不虚,则肝木得养,何有强直之虞?夫所谓胃气者,即二十五阳也,非独阳明为言;所谓肾水者,即五脏六腑之精,非独少阴为言,阴阳一败,真脏自见。真脏者,肝邪也,无胃气也。 此即非风类风病之大本也。 非风多痰者,悉由中虚,夫痰即水也,其本在肾,其标在脾。在肾者,水不归源,水泛为痰也;在脾者,以饮食不化,土不制水也。 故人不能食者,反能生痰。此以脾虚不能化食,而食即为痰。凡病虚劳,其痰必多,正以脾愈虚则水液悉化为痰。故凡瘫痪螈 ,半身不遂等症,虽痰在经络,使果荣卫和调,则津血自充且行,何痰之有? 惟元阳亏损,则水中无气,津凝血败,皆化为痰。若谓痰在经络,非攻不去,则安有独攻其痰,而津血无动乎?津血复伤,元气愈竭,惟宜温脾强肾,以治痰之本,使根本渐充,则痰不治而自去矣。 治痰之法,凡初病痰气不盛者,必不可疑其为痰,而妄用痰药。若果痰涎壅盛,填塞胸膈,则不得不先开其痰,以通药食之道。而开痰之法,唯吐为捷,如独圣散、茶调散、稀涎散之属。恐元气大虚,不能当此峻剂,或用牛黄丸、抱龙丸之类,但使咽喉气通,能进汤药即止。故治痰之法,必察其可攻与否,然后用之,斯无误也。若其眼直切牙,肢体拘急,面赤强劲有力者,虽见昏沉,亦为可治。如形症已定,痰气不甚,万勿治痰,当调其气血。若果痰涎,须分虚实治之。若气不甚虚,或寒或湿生痰者,六安煎、二陈汤。因火者,清膈饮及竹沥、童便。火甚者抽薪饮。脾虚兼呕多痰者,六君子汤、五味异功散,阴虚不足,兼燥而咳者,金水六君煎。阴虚水泛为痰者,六味丸、八味丸。脾胃虚寒,不能运化为痰者,但宜温补根本。中气虚者,理中汤、温胃饮。阴不足者,理阴煎。若死证已具,吐亦无益。 若痰气甚极不能吐者,皆不治之症。盖形气大虚,忌用吐法,是皆不可攻者也。 凡非风口眼 斜,半身不遂,及四肢无力,掉摇拘挛之属,皆筋骨之病。肝肾精血亏损,不能滋养百骸,故筋有缓急,骨有痿弱。如树木之衰,津液不到,即一枝枯槁。人之偏废,亦犹是也。经曰∶足得血而能步,掌得血而能握。今偏废如此,讵非衰败之故乎?陈济川曰∶医风先医血,血行风自灭。盖为肝邪之见,本由肝血之虚,肝血虚,燥气乘之矣。而木从金化,风必随之,宜养血以除燥,则真阴复而假风自散矣。若用风药,血必愈燥,大非宜也。然阴中有血亦有气,血中无气,则为纵缓废弛;气中无血,则病抽掣拘挛。盖气主动,无气则不能动,斯不能举矣;血主静,无血则不能静,斯不能舒矣。故筋缓者,当责其无气;筋急者,当责其无血。无气宜五福饮、四君子汤。十全大补汤,无血宜大、小营煎主。其与痿症之不动,痛风之不静,义稍不同。凡非风症,多因表里俱虚而病,治法当以培补元气为主。若无兼症,亦不宜攻补兼施。盖形骸之坏,神志之乱,皆根本伤败之病,何邪之有?能复其元,庶乎可愈。 一、非风有火盛者,即阳证也。火甚者专治其火,如抽薪饮、白虎汤;火微者兼补其阴,如加减一阴煎。但使火去六七,即当调治其本。然阳胜者阴必病,故治热必从血分,甚者用苦寒,微者用甘凉。 寒甚者即阴症也,专宜益火。寒微者宜温胃饮、八味丸,寒甚者宜回阳饮、理中、四逆汤。然寒胜者阳必病,故治寒之法必从气分,如阳脱寒甚者,宜灸关元、气海、神阙,以回其阳气。 一、非风掉眩惑乱者,总由气虚于上而然。经曰∶上气不足,脑为之不满,头为之苦倾,目为之苦眩。又曰∶上虚则眩。此明训也。微觉有此,当以五福饮之类,培其中气。虚甚大补元煎。否则,卒倒之渐,所由至也。 一、非风麻木不仁,因气血不至,所以不知痛痒。盖气虚则麻,血虚则木,麻木不已,偏枯痿废,此魄虚之候也。经曰∶痱之为病,身无痛者,四肢不收,智乱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则不能言,不可治。 又经曰∶营气虚则不仁;卫气虚则不用;营卫俱虚,则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人身与志不相有曰死。即此类也。凡遇此症,只宜培养血气,勿得误认为痰。 一、非风烦热自汗,小水不利,不可以药利之。盖津液外泄,小水必少,再用渗利,则阴水愈竭,无以制火,而烦燥益甚。但使热退汗止,小水自利,况自汗多属阳明,忌利小便,宜生脉散、一阴煎。 一、非风遗尿者,由肾气虚脱,最为危候,宜参、 、归、术补之。然必命门火衰,所以不能收摄,甚者须加桂、附。 [b]论用药佐使[/b] 凡非风有兼症,则通经佐使之法,本不可废。盖脉络不通,皆由血气。血气兼症,各有所因∶如因于风者必闭抑,宜散而通之,如麻、桂、柴、羌、辛、芷之属;因于寒者必凝涩,宜热而通之,如葱、椒、桂、附、甘、姜之属;因于热者必干涸,宜凉而通之,如芩,连、栀、柏、石膏、知母之属;因于湿者必壅滞,宜顺利,如苍术、茵陈、萆 、五苓之属;血滞者宜活,如芎、归,牛膝、红花、桃仁、硝黄之属;气滞者宜行,如木香、香附、乌、沉、枳壳之属;痰滞者宜开,如星、半、牛黄、天竺黄、朱砂、海石、元明粉之属;气血虚弱者惟宜温补,如参、 、归、术、熟地、枸杞、牛膝之属。然虚实之异,尤当详审。 盖通实者,各从其类,使无实邪,而妄用通药,必伤元气。通虚者,或阴或阳,尤当知要。如参、 所以补气,而气虚之甚者,非姜、附之佐,必不能追散失之元阳;归、地所以补精血,而阴虚之极者,非桂、附之引,必不能复无根之生气。寒邪在经而客强主弱,非桂、附之勇则血脉不行;痰湿在中而土寒水泛,非姜附之暖则脾肾不健。此通经之法,实者可以用寒凉,虚者必宜温热也。但附子性刚勇而热,阴虚水亏多热燥者非所宜。但涉阳虚,非此莫达。 一、经病之轻症∶皮毛枯涩、汗出、眩运、鼻塞者,肺之经病。血脉不荣,颜色惟悴者,心之经病。 肌肉消瘦,浮肿不仁,肉 筋惕,四肢不用者,脾之经病。筋力疲困,拘急掉螈,胁肋胀痛者,肝之经病。 口眼歪斜,足阳明及肝胆病。骨弱无力,坐立不能者,肾之经病。 一、经病之危症∶皮腠冰冷,滑汗如油,畏寒之甚者,肺之经病。眼瞀昏黑,筋痛极者,肝肾经病,耳聋无闻,骨痛极者,肾之经病。反张戴眼,腰脊如折,膀胱经病。舌强不能言,心肾经病。唇缓口开,手撒,脾之经病。 一、脏病之稍轻症∶咳嗽微喘短气,悲尤不已者,病在肺脏。言语无伦,神昏多笑,不寐者,病在心脏。腹满少食,吐涎呕恶,吞酸嗳气,谵语多思者,病在脾脏。胸胁气逆,多惊多怒者,病在肝脏。 小腹疼痛,二便不调,动气上冲,呻吟多恐者,病在肾脏。 一、脏病之危症∶气大急大喘,或气脱失声,色灰白或紫赤色者,肺肾气绝。神色脱,昏沉不醒,色赤黑者,心脏气绝。痰涎壅极,吞吐不能,呃逆不止,腹胀极,色赤黑者,脾胃气绝。眼闭不开,躁急扰乱,懊 囊缩,色青灰白者,肝脏气绝。声喑寒厥,便闭泄不禁,肾脏气绝。